精神病患者租房致房屋漏水、家具损坏 西安未央法院温情调解

近日,西安市未央法院法官严丹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。

2021年2月1日,原告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被告张某甲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被告承租其房屋,租赁期限1年,每月租金800元,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。合同签订后,原告依约交付了房屋,被告支付了1个月的租金及押金共计1600元。

2月17日,涉案房屋楼下的业主告知原告楼上漏水,其派人前去查看发现,涉案房屋的房门大开,里面空无一人,家电、家具全部损坏。原告诉至未央法院,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,由被告支付违约金、房屋修复费用等共计3.16万元。

因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,法官遂联系被告的父亲,得知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,正在医院治疗,家庭经济困难。考虑到被告的现实状况,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,法官通知原告及被告的父亲到庭。原告表示,能够理解被告的处境,愿意降低诉讼请求。经法官耐心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张某的父亲于2021年6月12日前赔偿原告4500元,原告申请撤回起诉。